宋博辉无奈道,“警察同志,我不是怕,而是觉得影响不好。我们跟人家是合作关系,人家还是甲方,本身就是我们求着人家合作,要是留下了不好的影响,这项目八成就黄了。希望您也能理解一下我们,小公司不容易。”
一旁的宋景山附和道,“是呀,警察同志,我儿子不是怕你们问,而是怕对我们公司造成不好的影响,希望你们能理解。”
除了证人之外,可以证明一个人行踪的证据很多,比如说监控。
韩彬换了一个问题,“你们在哪里签订的合同?”
“魔都,方宁路,东升大厦。”
“那天中午你们在哪吃的饭?”
“距离大厦不远的地方有个泰和酒楼,我们在泰和酒楼吃的,他那海鲜做的不错,跟咱们琴岛的做法不一样,但各有各的特色。”
韩彬在本子上记了一下,宋博晨的死亡时间是在两点左右,如果宋博辉那天真的是在泰和酒楼吃饭,只要能查到相应的监控,再加上助理的口供,也就可以证明他没有撒谎。
韩彬拿出一张名片递给宋博辉,“宋先生,这是我的名片,想起了什么线索可以联系我。”
宋博辉接过名片反问,“韩队长,那我现在可以走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