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区与枪伤治疗》,由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骨研所的专家撰写,发表在中国骨伤 2010 年 7 月第 23 卷第 7 期上。
这篇文章的摘要如下:
20 世纪 80 年代初我国学者首先提出,枪伤伤道及其周围组织可分为原发伤道区、挫伤区和振荡区 3 区,其中挫伤区为紧靠原发伤道的组织坏死区,挫伤区之外为振荡区。
笔者课题组于近年来采用磁共振成像(mri)扫描和常规病理学观察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发现,枪伤组织应分为原发伤道区、凝固性坏死区、组织碎裂区和组织变性区 4 区。
其中凝固性坏死区和组织碎裂区相当于挫伤区,但凝固性坏死区为不可逆坏死,需清创切除;
而组织碎裂区仍具有修复能力,应予保留,故将两者分开命名。
4 区分区法明确了枪伤清创范围,对解决枪伤保守疗法和彻底清创疗法的争端有一定指导意义,但各区形成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仔细完了这篇文章,苏杨大为振奋,因为这是一篇提纲挈领的文章,具有战略指导意义,具有高屋建瓴的作用。
在这之前,苏杨对枪伤的理解基本都停留在经验层面,并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