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蜂拥而上,顺着他开辟的缺口,杀了进去。
王宁安看在眼里,越发摇头,就凭刚刚的表现,要和辽国的正规军对拼,胜算真的不大。幸好是偷袭,打顺风仗还是可以的。
王宁安提着一柄马刀,也跟着杀了进去。他人小力薄,想学老爹冲阵杀敌,那是做不到了,只能检点便宜,对付一些负伤的辽兵。
坦白讲,第一次杀人,王宁安是犹豫的,甚至害怕,可当他上有了三条人命之后,王宁安就不再恐惧了,相反血液里的暴戾因子不断活跃,鼓动他去挑战更强大的对。
果然,杀人也是有瘾的!
王宁安意犹未尽,收起了刀,这个村子的辽兵已经被杀光了,他们劫掠的东西更加丰富,王家军的将士抓紧收拾战利品。
最受欢迎的自然是马匹,越多越好,其次就是辽兵的衣甲,可以用来伪装,至于辽兵抢夺的物资,有金银细软,有粮食,甚至有女人。
王宁安都一概不取,他不允许任何东西,影响队伍的速度,王宁安很清醒,速度就是生命,他让士兵快速焚毁所有的东西,然后寻找下一个目标。
有个士兵奉命搬运粮食,扔到火堆里烧掉。
突然,有个微弱的声音传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