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的官吏为了业绩,也为了回收贷款,就强逼着城中的富庶百姓借贷青苗钱,弄出了天大的笑话,也成为青苗法饱受诟病的原因之一。
司马光和苏轼、苏辙等人,商量之后,一改当初的设想。
他们认为借钱不能单纯帮百姓渡过难关而已,因为许多百姓,每年都是难关,日子十分艰难。
他们主张,要针对一个村子,一个寨子去借款。
而且也不能只把钱交给百姓了事。
比如有些村寨,缺少水源,田地减产,甚至绝收。
如果能提供一笔青苗钱,就能重修水渠,挖掘水井。
有了水源之后,田地收成上来,百姓自然有了还款的能力。
这个建议送到了王宁安手里,当然得到了王宁安的嘉许,青苗钱迅速分成了三个档次。
最基本的是针对普通百姓,信誉良好,有一定财产抵押,还可以找到两户担保,就可以年息二分,获得青苗钱。
然后是针对村镇,可以提供道路,水渠,水井的专项贷款,利息从两成五到五成不止。
第三等则是针对县、府、军、州,各级衙门需要出面,可以借贷的额度也大幅度提升,主要是支持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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