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乱,即刻羁押,如有反抗就地枪决。”
“三,立刻组织国人平叛志愿队,封查码头粮食囤积处。在平叛期间,所有粮食按照今年平均粮价销售,由平叛债券资金购买。”
“四,成立特别时期纠察队,凡是在叛乱期间有抢劫、强奸、偷窃等行为,如有抓获,按叛乱罪论处,绞刑。”
“五,凡是在此次平叛中参与战斗、挖掘街垒之行为,不论其财产多少,均可获得最低国人票权。”
“六,所有粮店不得在平叛期间罢卖,凡超过今年最低价百分之百出售者,除以获利百分之一千之罚款。”
“七,取票期货交易所暂时封闭,任何在平叛期间进行的股票期货等转让行为,不予承认。”
“八,随后将推选出平叛国人志愿队军事委员会,凡经军事委员会认为有必要修筑街垒之场所,军事委员会有权拆除房屋,所造成的损失登记在册原价赔偿。在平叛期间,涉及军事之命令,军事委员会优于郡守和紧急特别临时第二议事会。”
“九,本紧急临时特别第二议事会、平叛国人志愿队军事委员之权力,至叛乱平定自动解除,以上之所有临时特别禁令一并解除。”
紧急起草的特别纲领立刻在市民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