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冷血,也不是他变态,就因为从小家庭困难,所以他比别人更了解钱的重要。
所以在遇到了盗墓的,并且杀了人之后,他首先想到的是收获,而不是害怕和担心。
现在把那些人直接扔进了那个洞穴,于山相信外人并不容易找到,而有了现在的收获,想来他以后的日子就要好过点了。
毕竟山中的兔子和野鸡,也不是无穷无尽的,刚开始于山的身手并不好,并不能打到猎物,后来于山练就了一手百发百中的本事,日子才好过了点。
不过,这个时候,于山又不敢放开了打,害怕打光了,以后就没得吃了。
于山把摸索的金光灿灿的金元宝,放在了窗台上,窗台上还有钱小豪送给他的那只木头龟壳,于山想了想,把那只银元宝放在了金元宝的另一边,这样一金两黑相映成趣,当然也把金元宝映衬的更加显眼。
看了几眼,就不再看,今天他需要干的事情还很多。
于山翻身从床下掏出了一把筷子,这些筷子的一头被打磨的十分尖锐,隐隐露出一丝寒光。
这是不锈钢筷子,现在被于山改造成了箭矢状,成了他的独门暗器。
现在社会禁枪那么严,于山打猎自然是不能用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