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护卫舰四艘。两千料辅助战船一艘、一千料辅助战船二艘、六百料辅助战船四艘。五百料飞剪船一艘,二百料飞剪船二艘。
第三分舰队驻守台湾,兼管琉球群岛地区,战舰配置与第二分舰队一样。
第四分舰队驻守长江入海口,兼保护整个长江下游地区,战舰为:三级巡洋舰五艘,四级称为驱逐舰六艘,五级护卫舰四艘。一千料辅助战船二艘、六百料辅助战船五艘。二百料飞剪船二艘。
第五分舰队和第一分舰队一样,也驻守杭州湾,保护浙江沿海,战舰配置与第四分舰队一样。
外籍舰队驻守琉球群岛,战舰为:三级巡洋舰三艘,四级称为驱逐舰五艘,五级护卫舰八艘。一千料辅助战船二艘、六百料辅助战船四艘。二百料飞剪船二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