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出来。此人长得腰圆膀阔,虎背熊腰,穿着一件黑色的武士服,用黑色布巾蒙着脸,提着一口大刀杀出来。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典韦。
“啪!啪!”
典韦脚板踩在地上,微微弓腰,好像是借助地面的力量加速奔跑。他带人截断了楚军士兵的退路,立即发起了冲锋。
“杀,一个不留。”
典韦怒吼一声,提着大刀杀入人群中。
一人一刀,霸道而刚猛。
典韦用刀很直接,或者是戳士兵的心脏,亦或者劈肋骨、砍脖子、砍脑袋,全是朝楚军士兵致命的要害杀去,根本没有较量的心思。他的打法凶狠霸道,令楚军士兵胆寒,而且典韦健步如飞,速度非常灵活,如入无人之境。
他提着一口大刀,好像是一条鱼儿般在楚军的队伍里面来回穿梭。几个回合下来,周围已经倒下了无数的士兵。
楚军士兵只有百余人,被弓箭射杀一番,死伤近半。
现在典韦带着狼牙营的士兵杀出来,又杀死了二十多个士兵。眨眼工夫,五十多人的队伍锐减成了三十多人,情况非常不妙。
战斗的局势,完全是一边倒。
不过,楚军士兵的局面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