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越快。
冷风呼啸,赵云同样是带着士兵朝蹋顿冲去。
擒贼先擒王,他自然是想要先杀蹋顿,打击乌桓骑兵的士气,才能在最短时间内灭掉乌桓骑兵,取得胜利。
“赵云,受死吧!”
蹋顿大声咆哮,在距离赵云只有一丈远的时候,手中的钢刀猛地劈下。赵云毫无惧色,提起全身的力量,挺枪横扫。
“铛!”
龙胆亮银枪拍打在蹋顿的钢刀上,使得蹋顿的钢刀位置发生了偏转。赵云的一击蓄足了力量,势大力沉,不是随意扫出的一枪。
一枪,就使得蹋顿的攻击失效。
不仅如此,蹋顿被打得身体晃动,险些没在马背上坐稳。两人交手后,两马交错,迅速的错开,各自冲向对方的士兵中。
赵云杀入乌桓骑兵中,左冲右突,龙胆亮银枪连连挑出,眨眼工夫挑杀了十二个乌桓士兵。反观蹋顿,仅仅是使用蛮力劈砍蜀军骑兵,而迎击蹋顿的则是一杆杆锋利的长枪。比于乌桓骑兵散乱的队形,赵云麾下的骑兵更讲究阵型。
他们不是散乱的肆意攻击,是几个骑兵随意的组合在一起,形成枪阵。蹋顿骑马提刀冲上去,长枪立刻刺出,迫使蹋顿防守,无法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