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柄上带有斑斑红痕,华美异常。管亦阑从母亲怀中挣扎站起,单手抄剑鞘扬得高高,向群雄展示道:“这‘皑桑’剑虽比不得‘冰河插海、莺怨穷奇’四大名剑,却也是一柄上佳的宝兵。我爹爹早年重金购得之后,异常喜欢,因此作了陪葬。”说着指抵剑格,“呛”地一声,弹剑出鞘。
群雄只觉一道白光耀目,都虚起了眼睛。江湖中人无不爱惜宝兵,一则是尚武之人爱屋及乌,自然喜欢赏玩兵器,二则行走江湖,难免遇上杀阵,兵器好可占便宜,便不助胜,亦容易保命逃生。故尔此刻瞧得这柄剑装饰华美、质地精纯,俱都露出羡艳之色。暗赞:“好剑!”
管亦阑道:“蒋昭袭正是得悉陪葬品中有此宝剑,才下手来偷,这上面的血手印,便是他的!”
大家这才明白,那柄上的红斑原来是血。
此刻瞧剑尖抵着鞘口,大半刃锋在外,颤巍巍映天生蓝,将那高高在上的血手印衬托得更加明显,群雄自然晓得管亦阑的用意。目光转向郑盟主等人,心中都道:“他盟里立剑为宗,上下人等无不爱剑如痴,若是普通财物,蒋昭袭自不放在眼里,可是换作这剑,便难说不会心下生痒。”
常思豪见郑盟主脸上竟也首次现出忧色,寻思:“人心隔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