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不甘心。
脑子灵光一闪,立刻掏出了手机,打开手电筒,高举着在手里晃来晃去。
在火辣辣的太阳下,手机手电筒的刺眼其实也是微不足道的,但是霍情琛眼角的余光却敏锐的察觉到一道晃眼的光芒。
锐利嗜血的黑眸,朝着涌动的人潮里扫了一眼,没有看到淹没在人海里的顾恋恋,却看到一只举高高的手,手里拿着一个奇怪的发光砖头。
封沉了两年的记忆,在脑子里一晃而过,曾几何时,他见过这奇怪的玩意儿。
霍情琛欲拉紧汗血宝马的缰绳,停下来看个清楚,前面却有人骑着快马而来,伴随着一声音骄傲的浑厚男音:“情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