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这是什么时代了,足球场上还有绝对忠诚这一说吗?如今的足坛,无论是名,还是利,这才是对一位职业球员最具吸引力的存在。
再者说了,曾恪也不算对不起霍芬海姆,霍芬海姆只是对曾恪有“知遇之恩”罢了,以曾恪的天赋和能力,就算没有霍芬海姆,也会有其它球队给他提供职业舞台,天才到哪里都是天才,是金子就总会发光。
最重要的是,曾恪为霍芬海姆所作出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在赫内斯看来,这足以偿还霍芬海姆的“恩情”了,更遑论,就算曾恪离开,也还会给霍芬海姆留下一大笔的转会收入呢。
有再大的“恩情”,四千万欧元,也足够抵消了吧?
赫内斯是站在一个正常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的,但很显然,曾恪并不是可以用正常眼光来看待的一位球员。
别的不说,曾恪的性子是有些“财迷”,但有些东西,是他所坚守的底线,金钱他很喜欢,但在霍村,他真的生活得很愉快,他熟悉这里的人,也熟悉这里的物,他喜欢这里,所以他就是不想离开。
千金难买我高兴,曾恪就是乐意留在这里,别人管不着。
或许有一天他会离开霍村,去寻求更广阔的舞台,但那个时间,绝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