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艰难的选择。
深吸了一口气,秦剑选择删除坏习惯,写字跟鸡爪狗爬一样,人鬼难认。
秦剑这个坏习惯可是从小养出来的,小的时候呢,老师教导他写字的正确姿势,是要用大拇指,食指,中指,一起夹着笔来写的。
但是秦剑为了偷懒耍滑,就是只用了两根手指头,那就是大拇指和食指。笔杆夹在食指的第二个指节那个地方。
这么多年的字写下来,秦剑的食指的那个指节已经深深的凹陷下去了。
而且因为握笔的姿势本来就是错误的,然后秦剑写字的时候,又很喜欢快追求一个快速,反正抄写作文什么的,就是写完了就好了嘛,老师不会要求你写的好看不好看,只要认得出来就可以了。
秦剑写字是非常轻浮无力的,还特别喜欢连笔来写,这就导致了一个非常糟糕的现象,那就是很多时候秦剑写出来的字,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不要说别人了,就连他自己,都认不出来是什么玩意儿。
这个坏习惯秦剑一直都是有意识到的,但是一直都没办法去改,因为改成正确的握笔姿势,然后还有照着字帖来练,还是太痛苦了,毕竟是要一个字一个字的写下来的,秦剑这么喜欢懒,喜欢享受的家伙,是不可能去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