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天豪书记,我国宪法就规定了任何团体个人和企事业单位的活动行动都必须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决不允许超越于法律,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同时法院也是我们党领导下的政法机关,我认为服从于法院依法审判的决定,只会让我们的政府和老百姓都能意识到法律高于一切的这个理念,而这个理念的形成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具有很重要的助推作用,同样也有助于帮助我们的老百姓树立一个意识。那就是如果官和民发生了矛盾发生了对立,那么就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而不是上访或者闹事这种手段来解决,这在某种程度上看似削减了政府的权力,但其实是把仲裁权交给了法院,让法院可以秉承法律公正的观点来客观公正的做出判决,无论是谁对谁错,都可以用这种方式来获得解决。”
陆为民顿了一顿,“天豪书记,我觉得今后随着我们国内改革开放步入深水期。我们党委政府面临各种日益复杂的形式,各种交织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会越来越多,也就是说随着法治社会的建设推进,老百姓对个人私有合法权益的意识越来越深,要求捍卫他们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现象也会越来越突出,如果我们不能确立这样一个通过法院来解决利益冲突的机制和理念,那么我们政府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