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所有此项水师各船员弁、兵丁、水手均由阿思本选用,仍须李泰国应允,方可准行。
(四)此项水师,俱是外国水师,应挂外国样式旗号。
当总理衙门见到李阿合同时,恭亲王和总理衙门诸公目瞪口呆:“其意竟思借此一举,将中国兵权、利权全行移于国外。”
按照这个合同,大清帝国花了100多万两银子买来的舰队,完全成了挂外国旗,听命于外国人外国舰队。而且阿思本不仅是这支舰队的司令,还成了中国海军的总司令。总理衙门原来希望的是让英国人帮助购买船炮,聘请外国官兵来组建一支新式海军舰队,但事权——指挥权归自己。
在接到这份合同后,恭亲王大吃一惊:“原来英国人想借此一举将中国兵权、利权全夺走。”
消息传出后,朝廷内外立刻一片哗然。但因急于用舰队镇压太平军,恭亲王命总理衙门仍做了极大的克制和让步,与李泰国再三谈判,经过反复讨价还价,双方另行议定了《火轮师船章程》五条,规定由中国人充任舰队的“汉总统”,阿思本降为“帮同总统”,作战时必须听从地方督抚大员的指挥调遣。同时,双方还订了攻打太平军的分赃协定:攻占南京后,所得财物“以三分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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