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别人。那样的话,咱们的管理制度,还有什么用处?”
林清华就又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过去矿机怎么完的?就是有法不依,干部说了算,想怎样就怎样。结果就是干部的话变了制度,制定的制度反倒变了摆设。这样下去,最终就导致了偌大个矿机,成了无法可依,干部想干啥就干啥的地方,不垮掉天理不容!
如果我们今天再去步这个后尘,有法不依,原来的矿机,就是前车之鉴!同情心谁都有,可法不容情!我希望张主任和马经理,首先要考虑这一点,我们到底是要制度还是要人情?”
林清华的话,掷地有声,也很有道理,一时大家还很难反驳。
过了好一会儿,张主任才说:“制度必须要,这个没什么可说的。可是,我们制定制度,也不能不考虑阶级感情。把小刘就这样从我们这个大家庭里赶出去,不管他的死活,这个肯定不合理。
我看这个开除职工的制度,完全可以再加上一条,往后开除职工,要经过管委会讨论,像小刘这样,有可原谅情节的,经管委会和相关生产干部讨论,形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缓期执行开除,给个留用观察的期限,这不就把人情给加进去了吗?”
小刘平时干活还是很积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