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高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国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后,于十一月二一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胜利闭幕。
党的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举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决策层的周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万众一心,开拓奋进,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上午时,在一号首长的主持下,闭幕会正式开始。会议首先通过了名总监票人和名监票人名单。
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监督下,到会的名代表和特邀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由名委员、名候补委员组成的届高层委员会,选举出高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
时分,一号首长宣布,第届高层委员会和高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已经由党的第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场响起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
大会通过了关于届高层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大会批准一号首长代表届高层委员会所作的报告。一号首长的报告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