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赋税,不服劳役租调。
到了北魏时候,地方形成了宗主、坞主,拥有众多的宗族、部曲,修有坞壁,缮制甲兵,成为大大小小封建地主武装首领,其依附的农民往往有数百家、上千家,甚至万户,为其私家人口,北魏朝廷为了加强对地方控制,所以推行变革,但效果甚微,最后州、郡、县长官,不得不依靠这些坞主辅助治理地方,形成了“宗主督护”的制度。
直到了大隋立国,隋文帝统一中原,使南北合一,政令出于朝廷,对地方控制力加强,再加上地方豪族已经衰落,所以朝廷推行大貌检索等措施,颁布一系列措施,废除了地方宗主、豪强,拆坞堡,核实了人口,全国达到四千多万人口归于朝廷户籍,赋税增加,国力迅速强大,终于实现了开皇之治。
在大隋律令中对官员和世族占田有规定,比如九品官或下级世族,只能拥有良田十倾,不可以再多,官位越高,爵位越大,所占田亩才能增加。
如此一来,隋朝的佃户与庄院户主的关系就发生了巨大改变,以前佃客的户籍都附注在庄园主户籍的下面,官府不再向佃农征派赋税,另一方面,佃客受庄园主的‘荫庇’,不得不被迫给庄园主耕田、纳租和服务各种劳役,形成了给客制度中的“客皆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