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已经被水中的细菌分解,这些尸骨是不是张柄荣的,还得用医学手段才能证明。
根据知情者张柄举的证言,几年前蔡永建给了他五千块钱,让他对此事保密,并对他说:“人已经死了,捞不捞已经没两样,张柄荣的家属肯定会得到赔偿。如果这件事情传播出去,就没法继续挖沙了……”
他认为蔡老板言之有理,就帮忙隐瞒了下来,过了几天,他就外出打工了。在外面挣不到钱,也没有脸回家,并不知道张柄荣老婆才拿到一万多块的事情。
蔡永建早在打捞船开到河面上的时候,就感到了不妙。他曾经是县法院的法警,懂得一些法律。如果沉到河底的张柄荣被打捞上来,那他就逃脱不了处罚。如果是以前也就算了,他可以找人摆平。但自从县委书记换人后,一切都变了。
就事件本身,他作为责任人,就得背上重大责任事故罪,加上隐瞒了这么久,性质比较恶劣,坐上几年牢是免不了的。
情急之下,他又来找他的前妻庄青玲想办法。
“你三翻五次来找我是什么意思?我已经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了,你不清楚吗?”庄青玲很不满。
“出事了,出大事了!你不能不管。”蔡永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