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扬看到打开的盅盆里,有一条花生米大小纯白的盅虫。不过以他对盅的了解,当然看不出来什么:
    “那你可难到我了,在我眼中,它们好像都是颜色不同,大小不一的虫子而已……”
    兰珠摆弄着盅盆里的虫子:“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对血液特别敏感,而且非常挑剔。第一次尝到是什么血,那么就只认一种血。
    就算你把它放在百里之外,它也可以自己找上血主!所以,我们可以用它来找到凶手!”
    安洪涛也是啧啧称奇:“苗疆盅术,果然是博大精深!不过这个血痕已经都干了,还能有用吗?”
    “我有办法。”
    兰珠跑回到自己的房间,很快回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个小瓶,小心地将方扬取出的干涸血渍放在一个瓷碗里,将瓶口打开,倒出一些淡红色的液体。
    说来奇怪,这些液体和干涸的血渍相遇,很快就完全的融合,竟然看进来和新鲜的血液一模一样!
    方扬感叹道:“实在是太神奇了!这是什么东西?”
    兰珠不无得意地回答道:“这是我无意中发现的药方,给它起了个名子叫化血脂。”
    方扬问:“接下来是不是让血盅吸血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