娓道来。
“也是在前朝的时候,有一次木排与民船相碰,双方东家都请了讼师据理力争打官司。那时汉口还是个县,知县得知情况难以结案,最后由县衙师爷出了个主意,在双方各自的讼词中作文章。因为双方的讼词之中都有‘马上相碰’一词,但‘马’的写法双方各不相同。木排行的东家将‘马’字写成底下为‘一’横笔的马,被认为是困马,不能赶船;而民船东家状纸上的‘马’字用的是‘灬’点为底,被认为是在跑动中的奔马。根据这两个字,所以知县断案这木排要让民船先通过,由木排行赔偿民船的一定损失。后来又在码头立碑说明,果然之后这样的纠纷就少多了,出了事,都自行处理,或多或少木排行要赔一些。”
鲁西华听到这个小故事,就乐了,虽说不是真假,这古时候的官员也是有趣,因为当时情况不能再现,只能靠双方证词做出文章。这师爷从文字下手,也是一个妙才,断了案、了了事,还立下了规矩,指导后人照章办事,不能不说声佩服。
“从那以后,但凡出现类似的相撞事件,不论民船是在顺行或逆行,木排均要承担主要的责任。所以至那以后,木排上就多了个腰哥师傅,木排航行时要全神 贯注嘹望前方是否有民船驶来,遇到上、下滩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