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有“沃尔玛”股份最多的人。
林风找上“沃尔玛”总裁塞缪尔-罗布森-沃尔顿时,其便一口应承下来。反正三年2000万美元的广告投入,对于庞大的“沃尔玛帝国”来说,不过九牛一毛而已,但是能够让林风这个世界首富欠个人情,对于塞缪尔-罗布森-沃尔顿来说,这2000万美元花的就太值得了。何况林风那么看好“facebook”,未来“facebook”如果真的一飞冲天,“沃尔玛”不但卖了林风一个人情,甚至还能收获远远超出2000万美元投入的回报,何乐而不为!
如果那七家公司知道“沃尔玛”是如此“深思熟虑”,恐怕真的要郁闷死了。
不过算上“沃尔玛”为首的这八家公司,三年也才7000万美元的广告赞助。因此,在计算一番后,林风便让自己的“魅影科技”和“起点快餐店”补了两个名额,凑足十家公司的名额。本来林风想要凭借“魅影科技”和“起点快餐店”来补足剩下的3000万美元的份额,毕竟“魅影科技”自己握有88%股份,“起点快餐店”林风也握有65%股份,尤其“起点快餐店”早已上市,补足这3000万美元,如果全部从“起点快餐店”抽调,林风根本就不用自己出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