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里生活在鲁国时的故事,白逸记得他小时候,这具身体的妈妈总拿一个家伙来吓唬他。
那人叫什么屠戮者,好像是个连续毁掉十六个家庭,分尸整整四十七人的杀人狂魔。
那时候有传言他吃人心肝,还喜欢肢解小孩儿。
不过等白逸当上警察后,刚来十三区的时候,十三区的警察同事为了吓唬他,给他讲过那杀人狂的事。
那家伙到十三区不过两天,就被当时西北区一个酒保宰了,好像是因为他喝酒没给钱。
看,能活在十三区里的,未必全是心狠手辣的家伙,果断才是十三区生存的本质,无论你要做什么,一定要快,比别人快的那个,一般都能活到最后。
这仿佛成了人生的真理,游得最快的蝌蚪才能获得生命,出手更快的牛仔能获得枪战的胜利。
当然,那啥更快的人,只会让女人翻白眼儿,一边翻还一边鄙视你,这就不为外人道了。
总之,白逸知道自己在新人眼中,绝对比最狠辣的杀人狂还要疯狂,他们怕自己,很合理。
不过他们不会怕上很久,白逸有信心让他们的畏惧转变成尊敬与信任。
按照十三区的惯例,新人们逐渐会被老人干掉一大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