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丁一仍然清楚地看到。
女律师打量了一下四周的两三台摄像机,尽管有可能法庭有关人士会告诉她电视台来全程采访,她的脸上还是有了明显的不悦,皱了一下眉头。
丁一后面看到,这个女律师短发,个子很高,应该在一米七左右,身材修长,尤其是配上那身藏蓝色的职业套装,更显得干练,精神。那个时候还没有律师袍,所以对律师出庭着装还没有硬性的规定。
果然,这个女律师不同凡响,她语言犀利、到位,表情严肃,目光冷静,还有一点,充满自信,所有的辩护都在朝着一个方向努力,就是成功。
在案子进行到法院审理阶段,她就提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应当符合几个特征其中包括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经济特征,对一定地域或行业进行非法控制的特征,经常性的有组织地实施暴力犯罪的行为特征,组织者、领导者明确的组织特征等。
而被告人只是在行业形成垄断,并且符合当地要求公交线路集约化管理的政策,并不具备以上特征,被告人的行为只是自立救济过当,不能认定是从事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
难怪编导说她“目光犀利,反应敏捷,目的性强,坚强有韧性,善于孤军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