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致富,但是,商户要将赚来的钱守住却比赚钱还难,因为商户的地位太低了,一不小心就会被官宦甚至士绅吃到渣都不剩。
所谓“破家县令,灭门府尹”,这年头,地方官员集民政、司法、税收等大权于一身,要收拾治下老百姓太简单了,随便找个由头就能整的人家破人亡。
而商户,特别是经商致富的富商是这些地方官最喜欢收拾的,因为商户地位低,财富多,收拾起来太容易了,而且收益是最大的。
江南巨富沈万三就是个很明显的例子,他本人就因为太富有,遭朱元璋的嫉恨,被发配云南,客死他乡,而他的儿子,他的孙子,甚至是他的曾孙都因为富有而招罪,最后都被各级官吏整的家破人亡,一个富可敌国的巨富之家都是如此结局,更何况一般商户。
又比如军户之家,虽说军户有屯田,而且不用交税,但是,军户却要面临各级军官甚至是土豪乡绅的压迫,像李建江和李建林兄弟就是很明显的例子,他们还算好的了,上头的千户和百户都没压迫他们,但是,一旦遭遇天灾人祸,他们同样很难守住手里的屯田,一旦失去屯田,他们除了被迫流亡,就只能给人做佃农。
这就是明朝中后期军户大量逃逸的根本原因,因为土地兼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