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不讨喜的年轻人。
可他万万没想到,他还没有动手就已经来不及了,不知什么时候从隔壁庄园的露台跳进来的威猛阿拉斯加,简直和恶魔一样,凶煞地猛扑上来,亮出险恶的獠牙,常年训练,只一口下去就咬破了赵磊的喉咙和脖子。
鲜血刹那迸溅,一片血腥的气息肆虐。
那天的赵家,简直如同罗刹场一样,满嘴是血的sheriff凶悍的让人闻风丧胆。
直到真的等候赵磊的一众人,真的发现赵磊,早已经人去楼空,而浑身是血的赵磊明显被恶犬蹂躏过,死不了,但也怕是活不了几天了。
赵磊输了,输在太过自负。
他小看了慕郗城,拿一直低调的他当他们最看不起的草包商人,估错了。
没有枪又怎样,sheriff是慕郗城精心栽培的‘杀手’,关键时刻给人一击,是致命的。
自此,没有人不知道慕郗城养的狗,是吃人的。
……………
所以,当现在的一零年,今天的二楼书房。
管家吴峥看时汕用书接连不断地砸sheriff这条‘吃人的恶犬’简直吓破了胆,真担心,一个控制不住,这条狗发了疯,将时汕给伤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