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款的披风,或搭弓射箭,或舞刀呐喊。终于明白了,原来黑马报信去了,好聪明的马。
狂风吹乱秀发,马蹄震撼耳膜,强人四下哄逃,骑兵七嘴八舌,把强人砍翻在地。这些人好凶哦,有贼人逃向竹林,他们竟然弃马追赶,赶尽杀绝吗?
越想越兴奋,脸色越发潮红,目光锁定天降骑士。有人脱他上衣,露出健壮肌肉,以及左臂狰狞伤口。闻到浓郁酒香,有人倒酒在伤口,还拿出了针线。
铜针刺穿皮肉,她陡然回神,不由得惊叫出声。死尸越来越多,场面越发安静,针线越发迅速,伤口越来越小。武顺有种错觉,胳膊同样位置,也在隐隐作痛,他应该很疼吧?
这不废话嘛,那是相当疼,武康都想骂娘了。都怪钱顺那孙子,还有那些酒囊饭袋。要不是他失职,耽误情报传递,也不用日夜兼程。若非那六个废物贪杯,也不会丢失顺姐行踪,没头苍蝇般乱撞。
人生地不熟的,武康无奈下令,弟兄们分头找。也该他好时运,遇到仓皇逃命仆人,得知十万火急,便单人匹马冲过来。多亏小晴给的斗骢,通人性还认路,能客串通讯兵。
咬着牙拼命坚持,像影视剧里古惑仔,一人砍人家一群。不过老天眷顾,自己被砍死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