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吗?萧樱其实有些迷茫,可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杀人就要偿命,这点不管在现代还是这里,都绝不能动摇。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秦姑娘不必言谢。十年前秦家灭门旧案,左家为主,阮家为辅。系这二人暗中勾结,买凶杀人。
时隔十年,天理昭昭。
我即被五殿下委以重任,便责无旁贷。
我宣布……左家和阮家家主,斩。阮一鸣和其父一起助纣为虐,当时虽年轻,可已到了该名事理的年纪。他是非不分,不仅不劝其父,还参与其中。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杖三十,流放三千里外极北之地。
阮家和左家家产尽数上缴。家人尽数流放千里。
当年秦家在生意场上实在称不上光明磊落,也曾坑害不少人。调查清楚十年前被害之人,加以补偿。收缴上来的三成,归还秦家,由秦姑娘继承。
余下的……便用来建善堂,办学堂吧。银子虽然不干净,我们却用它来做善事,也算是物尽其用。”
没有反驳。
甚至没人开口。
没听过这么判案的。
根本不是依从律法,可是没人觉得这样处置不妥。
相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