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我的百果山庄 > 第117章 合同到手


    承包费用是每年每亩地五十元,承包年限是三十年,承包费用分三次付清,每十年支付一次,如果逾期未支付费用,或违反合同规定,政府有权回收果园。

    合同上规定,果园只能拿来种植果树,进行配套的养殖和种植,只许从事农业发展,不得拿来改造成商业建筑用途,比如说修建别墅或酒店等对外营业。

    不过合同上也注明了,可以拿来建设相应的农业用途的建筑,比如说养鸡场、养猪场等等。

    签订合同的时候,为了防止有什么陷阱,安北平甚至还请了一个律师过来帮忙审查,确定无误,这才拿起公章,签好合同。

    同时,安北平还将第一笔承包费总计一百二十五万转给了乡政府的财务室,这里面有一大部分会留在乡里,还有一小部分会拨到崖底村,对村子的道路进行改造。

    对于这个结果,安北平自然是很高兴,若是将从新合村到崖底村的那段石头路全部改建成水泥路,以后进出能方便许多。

    合同签订好之后,石溪乡的乡长李茂文还亲自接见了安北平,对他从大城市回乡村发展经济建设表示感谢,同时还希望他能给石溪乡带来更多的发展。

    按理来说,一个区区几千亩山地果园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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