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重返2008年 > 第九十三章 写一篇套路散文
,忽然想到,我是不是忘了什么?

    对了,忘记给绿茶写稿了。

    但问题不大,作者本来就是鸽子精,鸽一天不算什么。

    而这一瞬间,李达也忽然灵光一闪,在word上敲出两个字——窗外。

    “有些事,我都已忘记,但有些事我还记得,在一个晚上……”

    差点就要打出母亲问我怎么不开心了。

    李达写的是作为主角的“我”,小时候一次哭闹,母亲说再哭就把他丢出去喂狼。

    虽然,李达小时候他妈从来没说过这种,一般都是说xxx来抓人了,这时候,哭闹的孩子都会吓得不敢再哭。

    其实小孩子并不懂大人在说什么,但是大人们擅长用浮夸的表演来吓唬孩子,达到目的。

    但是,写作嘛,从来都是有七分假的。

    李达只是玩了个套路。

    开篇,先回忆杀,写童年的简单故事,而且是被人熟知的小剧情,接着,利用窗外和狼,分别暗示不同的东西。

    窗子里,就是安逸的现在,而窗外,就是未知的地方,狼,就是未知的危险,也可以说是挑战。

    在上学的时候,描述一个小故事,得出结论,学校对比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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