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小城女律师 > 第二百一十章 不速之客(四)
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

    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

    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商洛宇摇摇头,否定黄一曦的提议,“这个案件不是故意杀人罪就是故意伤害致死案件,并不符合自诉案件的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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