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小城女律师 > 第二百一十四章 简易程序(二)
    “我们住在一起第一年,他还主动提起去办手续,有一次都要到民政局了,可是停电电脑不能用办不了,后来他不再提起,我提起时他就推托,慢慢地就不提了,可是大家都承认我们是夫妻关系,在一起这么久,填的表格都是丈夫妻子,怎么也不可能是同居关系吧?”李红霞慌慌张张地问。

    黄一曦耐心地解释,“法律上你们是事实婚姻,他申请解除同居关系,适用法律错误,我的个人看法院应该不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不过,黄一曦想了想,还是问了她一句,“如果法院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你有什么要求?”

    “就不能不离婚吗?”李红霞咬着牙。

    黄一曦摇摇头,“我是说如果,如果判决离婚呢,你的要求是什么?”

    在黄一曦看来,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因为婚姻的感情基础,他们早就没有了。

    儿子已经成年,也没有抚养问题了。

    唯独有一点,无非是财产分割。

    “不管怎么样,总得让我们三代有立足之地吧。”

    这个要求也不多,黄一曦觉得可以争取。

    李红霞拉着黄一曦说了许久,最后突然说出一件旧事来,“我和老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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