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当然特别省心,他看了看合约上面的内容,快速切换到大脑超频状态进行浏览。
版权费800万华币,东瀛票房分红5%,流媒体跟dvd分成5%,条件整体还不错。
版权费原本可以一口气叫上1500万。
不过行者文化经过计算觉得可以将版权费降低,获得票房分红跟后续销售分红。
东瀛电影市场其实不算小,在全球都能排进前三。
《嫌疑人x的献身》如果拍摄良好,在东瀛肯定能获得高票房。
反正秦川又不急需用钱,转变为后期分红能收入更多!
他的这部在国内电影公司里面几乎很难拿到票房分红,正因为行者文化跟秦川特别坚持,所以本国版本暂时还没有卖出去。
沈旭就是想要通过东瀛版的合约给国内公司施加压力。
连海外公司都必须得给票房分红,国内不给的话,根本就不要想。
除开费用这边,里面各项要求也非常苛刻。
要求电影总投资不得低于五千万华币,并且五年内不拍摄的话,版权自动回到秦川手中。
还禁止amuse公司对《嫌疑人x的献身》电影进行二次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