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您跟哦们公司签约。”
“到时候全权由公司为您运营,可以少操很多心。”
“姚总还特别交代过我,说给您的合约可以按照443分成,也就是您4,我们公司3,平台3。”
“一般只有非常火的网红才有这种待遇。”
“也就是大神 约。”
“您可以考虑一下。”
这个分成确实已经很给力了。
现在直播行业竞争很激烈,一般主播没有公司运营,几乎不可能在平台出头。
至于那些可以自己花钱找公司运营的人。
一般都是富二代图个乐子。
普通人如果有那么多钱,也没必要去做网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