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大哥,这份清单我看过了,非常好,我很满意。”他笑着向洪金寳道,“我先跟你签一张支票,到时候,你拿去取钱就可以了。”
叶劲说着,直接取出支票簿和钢笔,写了一张十万港币的支票,随后就交给了洪金寳。
虽然叶劲亲口答应洪金寳,给《林世荣》的制作费是三十五万港币,但这钱并不会一次性全部给完。
香江影史上不乏制作领到钱之后,就逃之夭夭的新闻。尤其八零年代末、九零年代初时,大批臺灣热钱涌入香江电影圈,很多制作公司收到几百万港币制作费之后,马上关门歇业,卷款私逃。
所谓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叶劲对洪金寳还做不到百分百信任,该防还是要防得。
何况,香江电影圈的规矩,片酬都是分批给的。
电影开拍之前,先支付一笔定金;电影开拍之后,演员进组,再给一份片酬;电影拍摄到一半时,再给一份片酬;电影杀青之前,会给演员结清片酬。
也有电影公司会拖欠第四笔片酬。他们之前拍摄的时候,就已经将结尾拍完,然后拖着演员不给片酬。
演员收不到钱,自然不满,就会以【退组罢拍】相要挟。这样一来,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