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修真小说 > 诸夏纪 > 正文 第四十七章 传法炼气士,不配祭天?
    “太古之时,先民自蒙昧而出,筚路蓝缕,披荆斩棘,不宗鬼神,不拜妖魔,取法天地自然,始有炼气之法。”

    “自燧人氏、有巢氏、缁衣氏等先民开始,炼气之法与其他诸般修行便齐头并进。”

    “经伏羲陛下、神农陛下与轩辕陛下三代之治,既使文明肇始,又为炼气定基。”

    ······

    “而后,炼气之道逐渐兴盛,入境炼气之后,有感玄洞真通神三阶。通神者,通于神明也,一入通神,便可称真人。”

    “蒙列为真人不弃,相助于予,建罪予之台,真人则称万方之台。”

    “予本以先祖之言‘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名称此台,诸真人却言,若有其罪,万方共担,不罪予一人。”

    “诸位真人拳拳之心,予心中甚为感激,遂两名并称。在此台建立之后,诸位真人和予勠力同心,北却戎狄,西平羌蜀,南威荆楚,东抗九夷,殷商终于有了再兴诸夏,万方来朝之势。”

    ······

    听到武乙在台上讲这番话,远处的沬邑百姓,心中热血沸腾,脸上都充满了激动之色。

    诸夏最为兴盛之时,曾经万方朝贡,他们商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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