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而其他的一些大学朋友和同学,则真的没怎么联系了。
另外,“很久很久”以前,还是婴儿的金竟成,跟他的母亲金孝熙也在纽约生活过,后来两人“各奔东西”了,金孝熙将她的一段青春年华,投放在了纽约,却也因为这座城而葬送了自己。
对金竟成而言,纽约这座城市也是让他恋恋不忘的,而这,也是金竟成经常喜欢跑到纽约来的一个原因,同时也是当初金竟成安排韩佳人到纽约来的一个原因。
显然,这样的金竟成,对纽约这座城是比较熟悉的,却也感到陌生,因为纽约真的太大了,人真的太多了,在这座城市,几乎每一个人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刻骨铭心的记忆。
曼哈顿,确实算是金竟成比较熟悉的地方了,对于曼哈顿,金竟成真的比较熟悉了,因为大学期间,他就经常出没于曼哈顿这片区域,这里的一些街道、书店、音像店、酒吧等场所,到现在他还保留着清晰的印象。
在金竟成看来,虽然世界上的很多大城市都比较类似,但每一座大城市也都会有各自的特点,纽约这座世界名列前排的名都当然也有自己的特点,其中一个特点就是,纽约的曼哈顿坐落着很多高楼大厦,非常现代化,可如果从高空俯瞰,就会发现,曼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