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往事,他故意回避。我终于明白,他已是他,我已是我,不是恍然大悟,是早已如此。这可能是我们这辈子最后的见面,却尴尬如斯,心情悲痛。分别时我提出跟他合照,却遭拒绝,他仿佛在怕,我知道他怕什么,怕我把照片曝光,把我们过去的那段恋情曝光,这样就会对他的明星生涯造成影响。好吧,既然他如此看我,我又何必再怀念?一段该死的感情,到头来只残剩一张他的照片,真是莫大的讽刺!”
便签上的语句其实没这么通顺,估计是当时她写的时候心情太糟,有些字迹模糊,还是被金竟成给整理了出来。如果单单只是这一张便签,金竟成还不足以了解事情的真相,可当金竟成联系到其他一些她写的便签后,便将来龙去脉给大致摸清楚了。
原来,在她十七岁的时候,那男明星的家就住在她家附近,不同的是,她家是豪华公寓,男明星的家却只是破旧老屋,那时她上高二,男明星则是个二十岁的打工青年,在电影院里的咖啡馆做侍应生。那时她经常逃课独自去看电影,原本她就跟他比较熟,在他几次暧昧地搭讪下,放纵的她便爱上了外表迷人的他,进行了早恋,而且一恋就陷入了痴狂。
只是,这种痴狂是她一个人的,男明星虽然也迷恋她的外表,却没有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