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初三的时间,对黑格尔的认识仅止于“这个研究梦遗的老头,时常将人的性格回咎到尿尿的地方”,更不知道有啥“口腔期”这么色的理论名词。
    可是对于小哈巴狗很爱咬这个东西,我不但没有停下来,反而总是找些东西咬它,看它试图破坏的模样为乐子。
    卫生箱,袜子,ku子,小球,小娃娃等等。
    一条又一条被咬成稀贪玩的绳子,真的是不能够小觑。
    到后来,我甚至让黑袖子卷起来,让小哈巴狗咬我的手。我完全忘了一开始我有多害怕。
    是的,不需用到“日积月累”这个成语,这个小客厅伙报到不满一个礼拜,我就领悟了“养一条狗,怎么也许不被狗咬”的道理。
    可是,我打从心底喜欢这个黑色的小东西,尽可能让它用各种方法了解我……所谓的各式各样,当然包括让小哈巴狗狠狠咬我。
    别看哈士奇小小只的,小哈巴狗一用力咬人,尽对会留下破皮的红齿印,倘若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咬到,比电击还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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