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菊花婆婆吃了一嘴的油腥,好不享受。
临渊城的郊外,千刃山,包括张辉去九华矿坑的路上,经常碰到三五成群的火鸡,在林间,在灌木丛里面,在绿油油的青草啄虫子吃。
火鸡个头大的能到人腰上,公鸡最是危险,头上有鲜红的鸡冠,漫山遍野的火鸡,就像盛开的映山红。
它们拥有尖锐的爪子和獠长的喙,喙的下面,喉咙耷拉一团,遭遇危险时,嘴巴大张着,喉管膨胀,会从嘴里喷出炽热的烈火,足以将活人烧成焦炭。
通常一些低阶的修道者,亦或者四五十人一个团的普通人会去捕捉火鸡为生。
除了火鸡本身会喷出烈焰外,它还是银狼的菜肴,所以火鸡的价格十分昂贵,毕竟要从银狼嘴里夺食,可不是一般人家能吃的起的。
隔着万丈悬崖的一根狭长的独木桥,南宫婆婆嘴巴张合,露出两排黄的发黑的牙齿,牙龈上面遍布淡黄色的污渍,咬在那火鸡腿上撕下一大片肉。
那模样,甭提多享受了。
虽说贵为南宫婆婆的婢女,可菊花毕竟是南宫世家的老奴,似火鸡这般珍贵的食物,有生以来这还是她第二次吃。
“犹记得十多年前,那会儿你刚八岁,嗯……是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