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问,改革后来忍不住了,我紧赶慢赶没拉住,拿着铁锹将李远山的录音机拍的稀碎,蒋支书又来调解矛盾,改革拍碎的那台录音机要八百多块,我赔不起,最后决定分三年,拿粮食抵,到现在都没赔完呢。”
清官难断家务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牵扯到历史遗留问题更是难以求证,
按照上级规定,对于这样的村民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情节较轻不够刑事处罚的,公安机关要先依法调解处理。
实际情况实际对待,像上河村这样低收入的地方,罚款显然并不能解决问题,只会加深双方的矛盾,而调解更易化解矛盾。
能说服调解是个关键,违法占地属于民事纠纷,从道理上来说这不归警察管,因为警察并没有权利判定土地归属。
《土地法》有明文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农村个人之间的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双方当事人要同意调解,有一方不同意,只能走法律程序,通过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可普通村民一想到打官司就害怕,没学文没见识,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