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自己痴迷的雪花香味和兰花芬香,那种感觉,神仙都不换。
清晨在那雪花弥漫的香味中醒来,侧首凝视爱人最完美的后背,挽住曾子墨的纤腰,满是螨虫的鼻子深深埋在未婚妻的秀发中,这一刻,金锋甚至想要放弃这个世界。
重生的那一年自己只想平平淡淡过完这捡漏的一生,但后来却又因为曾家的小马仔发誓要去争这个天下而开始布局。
现在,又因为曾家的大神兽自己又想要放弃的时候,这才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这个世界的巅峰。
想想都觉得有些可笑。
像余曙光这样的马仔,现在在自己的眼里纯属就是个不入流的垃圾。但在当年,却是让自己费尽了心思最后又不得不选择拼老命这一条不归路。
回想起这段往事,金锋至今记忆犹新。
如果时间倒流回去,自己依然会选择拼命这一招。
因为在当时,自己除了拼老命,别无他法。那时候的余曙光,就是一个终极boss的存在。
人在相应的时候会做出相应的事情,这就是人生,没有给你选择的机会。
就算到了现在,自己依然没有选择的机会。
现在的自己,也只有拼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