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际,阿蒙德虽然已经被他打碎了脑袋,但全力勃发之下,一招出手,势必就无法留手。全身巨大化固然威力无穷,可这也恰恰就代表了处在这种状态下的王越,正是他无法完全控制自己力量的时候!
所谓,发力出招,能杀不能留。
兰帕德是血鲨部队第一流的狙击手,战场上杀人无数,一枪打出去,根本不用特意瞄准,只凭手感枪感就把着一颗子弹的轨迹和落点,选在了王越脑部一侧的太阳穴。这地方是人身上最为要害的地方之一,一旦击中,子弹爆炸的瞬间就能把人的脑袋炸的像是番茄酱一样。
而且选择这个地方,兰帕德显然也是进行过充分的考虑的。有关于王越的资料,他知道的并不少,当然也知道王越的功夫高明,一旦全身膨胀起来,筋肉便仿佛钢铁一样坚硬,虽然不知道能不能挡住步枪弹,但手枪子弹肯定是没戏。
所以为了保险,兰帕德不但选择的时机恰到好处,并且在这一瞬间,就把对方的太阳穴当成了自己的突破口。而为了怕长时间的瞄准锁定会引起王越的警觉,他也是到了最后一刻才纵身,跃起,从出枪到扣动扳机,不过是只有零点几秒的功夫,充分体现出了他身为一个狙击手的可怕之处。
可是即便如此,自觉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