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位绅士!您来自不列颠吗?”
我微笑道:“不!我只是去过不列颠,坐吧!坐下说!”
那男子对着身后的女子点了点头,二人方坐了下来。男子又笑着道:“感谢你帮助了我!先生!我叫威尔,威尔史密斯。这位是我的妹妹,威尔阿芙拉。”
听到这个名字,我含在口中的一口茶水差点没喷出来!白皮肤版的威尔史密斯么?那我就是黄皮肤版的克拉克盖博!不过这威尔史密斯高鼻大眼,长相算的上英俊,倒也不辱没了威尔史密斯的名头!我心里暗暗笑道。
后面的女子朝我笑了笑以表示谢意,随即为了表示尊重,轻轻摘下了头上的披风,露出一张脏兮兮的小脸。不过从她脖子上露出的雪白肌肤可以看出,她的肤质很好,应该是保养得不错,至少经济条件是好的。
威尔史密斯......嗯,就称他史密斯吧,连着姓一起读的话,让我总有一种想笑的冲动——史密斯笑着道:“这位先生,您的口音可不像是去过几次不列颠就能练就的,这是长期尊养在白金汉之类的上流地方才有的口音啊!”
我笑了笑道:“那么高贵的地方我可高攀不起。我是这家饭店的老板,你可以叫我铃木。说说吧,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