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第一次杀了人,年纪又不大,即使之前统一过口径,但确实祁小蓝失踪前最后在一起的人就是大姐一伙儿,很多人看到,想抵赖都不行。
经过反复询问审查,加之祁小蓝的身上还有伤,头皮也有新鲜的撕扯的伤痕,就有人不小心露出破绽了,并不是每个人都像大姐一样心理十分强大能够面不改色应对自如的。
反正到最后,事情还是查出来了。
祁母自然不肯善罢甘休的,她就祁小蓝这一个女儿,辛苦养到十五岁,结果一朝就被人给弄死了,死前还遭受折磨。
很惨。
但有个问题。
把祁小蓝欺负致死的是几个不满十六岁的少女,未成年人。
呵,这样的,就算杀了人都不用负责的,明文规定有法可依。
大姐一伙儿也知道这件事后果十分严重,不能再无所顾忌了,家中父母都有交代,要表现出深深的悔意,一定要让所有人都看到她们的态度,关键千万不能说是故意的。
故意杀人跟过失杀人光是性质上就不一样,处罚当然也不同。
因为认错态度良好,又有法可依,大姐一伙儿最后罚了钱。是过失重伤致人死亡,并没有判刑,交由监护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