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极品贴身家丁 > 正文 第372章 泰山崩于眼前而色不变
林家!虽然我们有买卖权,但是,一旦外卖店铺,林家家主则要收回百分之七十的房契资金,这是林家定死的规矩,这笔钱谁来负责?”

    这个问题问出来,所有的族长都瞪大了眼睛,洗耳恭听。

    林家在金陵所有的店铺,足有数百家,虽然店铺的百分之五十由林族各个分族的族长掌控,也有买卖权,但最大的权利,却掌握在林家家主的手中。

    有一条规定:林族但凡出卖房产,必须要以高于市场两倍的价格出售,且买卖房产得来的银子,要上交林家家主百分之七十。

    此条规定,正是林若仙的父亲林逸轩所定制。

    这条规矩,既给了各个家主的经营权,又能以最大的规矩限制族长买卖店铺。

    因为,林家的店铺是林家生存的根本,卖了容易,想买回来却是千难万难。

    事实上,林若仙能控制林家十年之久,靠的就是父亲林逸轩的这条严苛的规矩。

    众族长也向陶二当家吵吵嚷嚷:“对呀,我们的店铺怎么办?我们林族是有规矩的。”

    “哈哈,这个问题问的好。”

    陶东成道:“凡是投靠我们陶家的,他手中有林族的店铺,我们陶家一概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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