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8万。而其中一个大公司看上了该企业的极限运作能力,提供了一份目前该企业不会拒绝的合同,但是在合同却悄悄设下了四个条例。
一:如果你公司一天运送我们公司货物低于30吨的话,我不需要付给你任何的钱。
二:如果你们公司按时达标每天给我们公司送出50吨货物的话,我们公司支付你每天9万。
三:如果你们公司每天运送超过了30吨但是没有到达50吨,我们按照每吨8000元支付。
四:如果你每天运送超过50吨货物的话我们公司每多出一吨多给你支付1.2万。
陷阱就在该公司每天也只生产大约55吨的货物。如果物流公司每天送满了55吨,得到的也是和他市场报价一样,大公司没有任何的损失,但是一旦物流公司没有达到50或者低于50.该物流公司基本就是以每吨8000的成本价给大公司打工了。但是许多公司老板没有考虑这种协议的危险性,都被第四点吸引了,每吨可以比原来市场报价高出20%,盲目的签约了。没考虑到自己的极限,最后被大公司吃的死死的,刚好赚取成本支撑公司,毁约不成,有高额赔偿费用。只能苦苦的向自己每天50吨的极限去运作,求天不灵求地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