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声就响了起来。
刀尖舔血啊!世界顶级杀手间,比拼的不是任务完成率,也不是手里的人命,而是比身上伤疤的多少。
正如冷锋对迅队的要求:身上沾血是耻辱,受了伤就是不可原谅!
曾经有一个跟冷锋师父关系很好的老外跟他俩一起泡温泉。那家伙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当然,那家伙在国外的杀手界也是顶级杀手之一,曾几度被人称为“杀手之王”。
冷锋的身上有三处伤疤,第一道伤疤是他小时候出车祸时,破碎的挡风玻璃划在他肩膀上留下的,当时如果不是他母亲,他就不可能仅仅只是昏迷过去。
第二道是在西南边境一次战斗中,被人一匕首扎在左胸留下的,根据冷锋判断,当时刀尖离他的心脏不到一公分,如果不是冷锋的军刺快了那么一瞬,他就死在丛林里了。
第三道伤疤就是他大腿上的了,也是导致他莫名其妙来到大唐的元凶。对方数人中有一个顶级狙击手,那一枪穿透了胳膊粗的小树之后依旧打在了他的身上。否则,这一枪就不仅是打中大动脉了,而是直接贯穿他的腿骨,让他完全失去行动能力,也不可能还能带着伤战斗直到力竭昏迷。
同样的,这一次如果不是他穿越以后遇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