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人觐见。
“国之威重在明典刑,此乃一国之重也,今陋鄙之人累官死,众卿以为当如何处置?”
“官者,治众也,赖之以威,加之以德,为君安四方,掌权柄也。律法,国之根也,方圆规矩咸在其也。今陆容失其德,而祸加身,此乃其自咎也,臣以为当从轻发落,判其绞首之刑,其家人配之边疆即可。”
“正如上官大人所言,官者治众也。今官员横死奴隶人之手,无重刑明典,今后岂非人人效而仿之?为官者戚戚也。况乎,唐律云杀官者,妻儿同罪,莫非上官大人意欲改大唐之律呼?”
“非也非也,陆容非死于奴隶人之手,乃自裁尔。陈义虽未杀人,然其口舌之毒全赖主家之威,臣以为,当剜其口舌,刺其双眼,镇杀之。其妻儿不过,不罪之,然主家娇纵当重罚其主家管教无方。”
“不妥不妥,当满门诛杀,以告万民,杀官者,其罪不赦也。如若不然,岂不如汉末一般,人人皆以当街杀官为荣?”
狄孝绪为首者主张罪及妻儿以威摄天下,使万民不敢轻易犯罪。而上官仪为首者主张人治,既然陆容有错在先,那杀人便情有可原,不该累及妻儿。
双方争吵不休,但是对于杀陈义这点是他们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