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合同里面写的很清楚,这两首歌在米国的所有权利属于我们,就算是推荐到其它平台,他们想要引进这两首歌,也会给我们一定的费用,我想单单是这一点就够我们公司赚的了。”
“老板英明。”
约翰不傻,就像琼斯说的一样,如果他将着两首歌推荐给其它平台,那么势必会分走他们平台的流量。
但是别的平台必须要出钱,也就是说他们要出钱从自己这里买走因为这两首歌而带来的流量。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他确实是一个爱音乐的人,他知道一首好的音乐根本就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全世界的人民。
就算现在他不这么做,等到以后这两首歌还是会从其他渠道起来的,比如说从英国或者是其它说英语的国家,到时候米国的其它平台再从这些国家引进过来,自己一点儿办法都没有,除非是打官司,到时候如果这些大平台一联合,反而还会为自己的平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他必须要先行一步,将这些可能出现的情况给掐死,这样一来自己不仅仅能够落一个好名声,同时还能得到一笔不菲的收入。
就在约翰行动起来的时候,华夏市场却已经率先沸腾了起来。
很多人都知道上午十点钟丁叮的两首